网易188收费邮箱服务条款

最后更新时间:2018年 9月 10日


1.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网易收费电子邮件服务系统(收费邮箱)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归网易公司(以下简称“网易”)所有。
  您如需使用该项服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全部内容(特别是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任意内容,请不要注册或使用收费邮箱服务。如您通过进入注册程序并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网易收费邮箱服务条款”,即表示您与网易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此后,您不得以未阅读本服务条款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抗辩。本服务条款的标题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您在完成注册程序后即成为收费邮箱服务的用户,如需继续使用须缴纳相应费用。
  用户注册收费邮箱帐号后既可以使用收费邮箱服务(以下简称“邮箱服务”),也可使用网易公司的其他产品和服务(以下简称“非邮箱服务”),因此,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范围及于网易公司的邮箱服务和非邮箱服务,用户在享受网易公司任何单项服务时,应当受本服务条款的约束。
  当用户使用网易各单项服务时,用户的使用行为视为其对该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网易公司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的各类公告的同意。

2. 服务所需要的设备

  网易公司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各项服务。用户必须:
  (1)提供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或其他上网设备。
  (2)个人上网和支付与此服务有关的费用。

3. 收费邮箱服务介绍、注册规则

  网易运用自己的电子邮件系统按照服务条款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有偿的发送、传送和收取电子邮件以及其他和电子邮件相关使用功能的服务。考虑到收费电子邮箱服务的重要性和安全性,用户同意遵守如下注册规则:
  网易收费邮箱帐号注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网易收费邮箱帐号名称、头像、密码、注册或更新帐号时输入的所有信息。
用户在注册网易收费邮箱帐号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在网易收费邮箱帐号注册资料中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且用户保证其在注册和使用帐号时,不得有以下情形:
  (1)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若用户提供给网易公司的帐号注册资料不准确,不真实,含有违法或不良信息的,网易公司有权不予注册,并保留终止用户使用网易收费邮箱服务的权利。若用户以虚假信息骗取帐号注册或帐号头像、个人简介等注册资料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网易公司有权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对于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注册帐号名称的,网易公司有权注销该帐号,并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考虑到网易产品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同意:
  (1)在注册网易收费邮箱帐号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
  (2)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帐户注册资料;
  (3)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对注册收费邮箱帐号时填写的身份证件信息不能更新。
  (4)用户同意,用户提供的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作为认定用户与帐号的关联性以及用户身份的唯一证据。用户在享用网易各项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网易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5)同意各项服务条款且具备确认本服务条款和接受收费电子邮箱服务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6)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服务期未满一个月,按照一个月收取费用,服务期以用户试用期满的次日开始计算,宽限期算入计费服务期;随身邮手机邮箱用户计费周期以当地移动通讯公司为准。)
如果用户违反上述规定,网易保留终止或结束该用户使用收费邮箱的权利。
  为使用户及时、全面了解网易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用户同意,网易公司可以多次、长期向用户发送各类商业性短信息而无需另行获得用户的同意。

   4. 收费邮箱帐号的缴费和邮箱服务终止

  (1)用户选择互联网注册方式进行帐号注册的,完成相应的注册程序并表示接受本条款,即可成为网易收费邮箱的合法用户;在用户成功注册后的三日内,用户可免费试用网易收费邮箱,即三日的免费试用期(网易收费邮箱增值功能将在用户缴纳相应服务费用后开通使用);若用户在试用期满之日尚未缴费的,网易将为其延长七日(宽限期),宽限期满后还未缴费的,网易有权终止用户使用该帐号下的邮箱服务并将邮箱中的内容删除。
  (2)用户选择电话注册方式进行帐号注册的,在初次登录邮箱时表示接受本条款的,即可成为网易收费邮箱的合法用户;在用户成功注册后的三日内,用户可免费试用网易收费邮箱,即三日的免费试用期(网易收费邮箱增值功能将在用户缴纳相应服务费用后开通使用);若用户在试用期满之日尚未缴费的,网易将为其延长七日(宽限期),宽限期满后还未缴费的,网易有权终止用户使用该帐号下的邮箱服务并将邮箱中的内容删除。
  (3) 如是随身邮手机邮箱用户,在每月交纳手机费的同时应交纳网易随身邮手机邮箱服务费用,并且网易有权按下列第(4)款执行。
  (4) 用户将在服务期满前七日内收到网易发出的续费提醒通知,若用户在期满之日尚未续缴费用的,网易将为其延长一个月(宽限期),宽限期满后还未续费的,网易有权终止用户使用该帐号下的邮箱服务并将邮箱中的内容删除。

5. 服务条款的修改

  网易公司有权在必要时通过在网页上发出公告等合理方式修改本服务条款以及各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用户在享受各项服务时,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服务条款以及该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用户如继续使用本服务条款涉及的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条款涉及的服务。


6.服务的变更或中止

  网易公司保留随时变更或中止非邮箱服务的权利。用户同意网易公司有权行使上述权利且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网易公司保留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变更或中止邮箱服务的权利,用户不得要求网易公司因此承担任何额外赔偿责任。


7. 用户隐私制度

  用户知悉并同意,为便于向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网易公司将在用户自愿选择服务或者提供信息的情况下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进行整合。在用户使用网易公司服务时,服务器会自动记录一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URL、IP地址、浏览器类型、使用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等。为方便用户登录或使用网易公司的服务,网易公司在有需要时将使用cookies等技术,并将收集到的信息发送到对应的服务器。用户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拒绝cookies。如用户选择拒绝cookies,则用户有可能无法登录或使用依赖于cookies的服务或者功能。网易公司收集的信息将成为网易公司常规商业档案的一部分,且有可能因为转让、合并、收购、重组等原因而被转移到网易公司的继任公司或者指定的一方。网易公司同意善意使用收集的信息,且采取各项措施保证信息安全。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网易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作为对以上第2条个人注册资料分析的补充,网易公司不会公开或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保存在网易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网易公司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机关查询时,提供用户的注册信息、用户在网易的网页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
  (2)保持维护网易的知识产权和其他重要权利。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4)根据本条款相关规定或者网易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下。


8. 用户的帐号和密码的安全性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完成注册后,用户的邮箱名无法再更改。用户应对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如果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而对用户、网易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用户将负全部责任。同时,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信函、程序负全责。用户可自行决定改变密码。用户若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自己的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有义务应立即通知网易。

  网易提醒用户:网易不会主动要求用户提供密码,除非在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困难,主动向网易要求协助的情况下。在必要时,网易方会要求用户提供密码以协助用户解决困难。如果用户收到任何自称系统管理员而索取用户密码的信函,请不要回复并应即告知网易。

  用户清楚知道且同意,网易收费邮箱帐号的所有权归网易所有,用户只在遵守网易各项服务条款与规则的前提下,获得网易收费邮箱帐号的使用权。

9. 不可抗力条款

  网易公司对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本服务条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的变更,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例如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故障、计算机或互联网相关技术缺陷、互联网覆盖范围限制、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因素,及其他合法范围内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 禁止非邮箱服务的商业化

  用户承诺,非经网易公司同意,用户不能将网易非邮箱服务用于商业用途。如用户有需要将非邮箱服务用于商业用途,应书面通知网易并获得网易的明确授权。


11. 用户管理

  用户独立承担其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必须遵守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用户承诺:

(1)用户在网易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网易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得在网易的网页上或者利用网易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a)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j)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k)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网易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网易的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3)用户不得利用网易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a)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b)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c)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d)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e)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网易的服务。

(5)用户不得滥用网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网易公司提供的邮箱服务发送垃圾邮件,利用网易服务进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合法利益的其他行为。

(6)用户应遵守网易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约定,网易有权根据邮箱用户投诉、第三方技术服务提供商或网易自身系统之监测结果等为依据,立即停止该用户服务帐号,并有权拒绝向该用户退还服务费用余款,网易不对因此对该用户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随身邮手机邮箱用户,如果由于用户转让电话而引起的费用问题,由用户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用户理解,如果网易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网易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用户使用网易电子公告服务,包括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和留言板等以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也须遵守本条的规定以及网易将专门发布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上段中描述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样适用于电子公告服务的用户。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网易公司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

12.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网易公司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而产生的费用。用户或者使用用户帐号的其他人在进行游戏过程中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而导致被侵权人索赔的,由用户承担责任。

13. 结束服务

  用户或网易公司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终止非邮箱服务。网易公司有权单方不经通知终止向用户提供某一项或多项非邮箱服务;用户有权单方不经通知单方终止接受网易公司的非邮箱服务。
  结束用户非邮箱服务后,用户使用网易非邮箱服务的权利立即终止。从那时起,网易公司不再对用户使用非邮箱服务承担任何义务。
  用户知道并同意,非邮箱服务变更、中止与结束属于网易商业决策之内容。用户不得因非邮箱服务的变更、中止或者结束而要求网易公司继续提供非邮箱服务或者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等。
  网易公司保留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终止邮箱服务的权利,终止前将提前30天予以公告,用户不得要求网易公司因此承担任何额外赔偿责任。


14.通知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知都可通过电子邮件、常规的信件或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告的方式进行传送。网易将通过上述方法之一将消息传递给用户,告知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同时,网易保留对收费邮箱的用户投放商业性广告的权利。

15.内容所有权

  网易定义的内容包括: 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像和图表; 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网易向用户所发的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网易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以上所有内容,均属于网易,并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 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网易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16. 法律

  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且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定的适用。
  如使用本条款项下服务出现纠纷的,您与网易公司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您同意将纠纷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并由3名仲裁员进行审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 信息储存及相关知识产权

  网易公司对其提供的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非邮箱服务中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布的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网易公司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服务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本服务条款的规定,网易公司有权中止或者终止对其非邮箱服务。


  用户应清楚知道,超出系统存储量限制将会造成邮件丢失。因此,网易不对超出存储量而造成的电子邮件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对于已被用户接收到本地计算机,或者用户自行删除的电子邮件,或者因不可抗力、用户不再继续使用网易服务或用户违反本条款约定导致收费电子邮箱服务被终止的,网易不负责保存邮件数据和提供邮件恢复。

  在网易公司提供的服务中,无论是用户原创或是用户得到著作权人授权转载的作品,用户上载的行为即意味着用户或用户代理的著作权人授权网易公司对上载作品享有免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用户或原著作权人仍保有上载作品的著作权。

18、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19. 收费邮箱帐号的有效期

  用户清楚知悉网易收费邮箱帐号存在有效期,并同意不定时登录使用网易收费邮箱帐号以延续其有效期。收费邮箱宽限期满后仍未续费的,网易公司有权终止用户使用该收费邮箱服务并将邮箱中的内容删除,同时,如果:
(1)  该用户的网易收费邮箱帐号下不存在网易充值一卡通点数,网易公司有权立即删除该网易收费邮箱帐号(此时,邮箱服务和非邮箱服务均被终止);
(2)  该用户的网易收费邮箱帐号下存在网易充值一卡通点数,且该帐号连续540天没有登录,则该帐号下的网易充值一卡通点数自该帐号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的第540天24时到期作废,网易公司有权删除该网易收费邮箱帐号(此时,邮箱服务和非邮箱服务均被终止)。

  当帐号被删除后,该网易收费邮箱帐号的所有资料以及与该网易收费邮箱帐号相关的全部服务资料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邮箱信息、网易充值一卡通点数信息,等)将同时删除,且不可恢复。该帐号名有可能会被新的用户注册。
  登录使用网易收费邮箱帐号是指通过网易收费邮箱帐号密码认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1) 通过Web方式登录网易收费邮箱帐号;
(2) 通过pop3方式收取该网易收费邮箱帐号下的邮箱中的信件;
(3) 通过网易收费邮箱帐号登录网易POPO。

  网易充值一卡通是指:网易公司发行的一种带有点数的一次性预付卡,供用户消费网易公司所有可以用点数支付的收费产品,计算单位为"点"。

  网易充值一卡通点数到期作废是指:网易收费邮箱帐号下存在的网易充值一卡通点数将不能被用户使用,该帐号下的网易充值一卡通点数记录被清空,并且不可以恢复。网易公司也不会对此做出任何的补偿或者赔偿。

  用户同意,与帐号相关的一切资料、数据和记录(包括看不限于登录记录、点卡信息等)以网易公司的系统数据为准。


20. 权利声明

  网易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条款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网易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如用户对本条款内容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400-9163-163)或登录帮助中心(http://help.163.com/)进行查询。

  您只有无条件接受以上所有服务条款,才能继续申请或使用邮箱。